出了真面目。
喻明芳被迫跟在长官的身边,成了他众多女人的其中之一。
那时候,政府推行一夫一妻制,不能娶姨太太,这些女人明面上是没有名分的,喻明芳被人称为“芳小姐”,其他的什么小姐,还有一大堆。
也庆幸有这么多的“小姐”,长官又年纪不小,几个月也记不起她来一次。
在这个长官身边的日子,比在土匪窝里,要好熬许多。
时间就这么一天天过去,山河换新颜。
长官跑了,喻明芳自由了,可她突然之间不知道该往何处去了。
回家乡?找谭友平?
有何颜面?
她已是千疮百孔。
而且这么多年了,谭友平说不定已经忘了她,已经像她期望的那样,找了个干净的好姑娘,生儿育女,过着自己的安稳日子。
她何必再去给人增添烦扰。
喻明芳随波逐流,进了刚刚建立的钢厂,成了一名扫地工。跟随着时代,她进了扫盲班,识字读书,从小小的扫地工,一步一步成了干部。
这段时间,是喻明芳人生中最光辉灿烂的时刻,她接受了新的思想,她生长于旧时代的灵魂被重塑了。
于是,喻明芳产生了回去家乡的念头。
她心中还有着执念,想见一见谭友平。
先远远地看着。
他要是已经儿女成群,她就默默离开,回省城继续工作,建设祖国。
如果那万分之一的可能实现了——他还在等着她,那她就微笑着走过去,告诉他自己这些年来的经历,他要是接受......
噩梦总是来得猝不及防,就跟那天她被土匪掳去一样,她的过去忽然就被人翻找出来了。
她曾经跟随了几年的长官去到了对岸,她的身份一下就敏感起来,从干部变回了扫地工。
她不爱说话了,除非必要不跟人交流,常常被人误会成哑巴。没过几年,局势更加紧迫,她的身份再次被翻出来,还说她跟一个男人有染。
理由则是,她跟别人都不说话,却跟这个男人说过话。
天知道,只是因为那个男人是跟她同一批进厂的旧人,她觉得亲切才说了两句话,实际上两人根本没什么交情。
她害了一个无辜的人。
喻明芳彻底不说话了,别人的打骂唾弃,她一律受着,挨着。
反正,她活着就是一种罪孽,就当是赎罪吧。
喻明芳真的成了哑巴。
她如行尸走肉般活着,静静等待着死亡来临的那天。
她还会时不时想起谭友平。
想起的时候,是他跟她过着美满日子的画面,她给他生了一堆孩子,他都很喜欢,但有时候也会抱怨太难养了,那么多张嘴等着吃饭,当爹的累啊
想着想着,喻明芳就会笑起来。
遇到喻明德,是她万万没想到的。
还没想到,她老成了这个样子,都被喻明德认了出来。
深陷绝境的时候,她对喻明德有过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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